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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党日|我院开展“一切工作到支部” 1月主题党日活动

嘉善检察 2022-06-20

主题党日

1月5日上午,我院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开展以“一切工作到支部”为主题的1月主题党日活动。

为学习习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,深刻感受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,在活动一开始,全体党员干警共同收看了2019年第一期“红船党课”。此次红船党课由浙江红船干部学院副院长、嘉兴市委党校副校长徐连林主讲《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》;嘉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市委两新工委书记梁晓英主讲《<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>解读》。课程内容丰富,形式生动,党员干警深受启发。

在聆听红船党课后,由党支部副书记池幕寒领学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(试行)和中共嘉善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的通知文件精神,带领全体党员干警兴起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的热潮。

在学习中,三位青年党员干警根据所学所悟,结合岗位实际,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。

仲琴:

作为条线教导员,我要坚持把“学”的基础夯实在条线。突出条线作用,坚持“常态化”,以“两学一做”等制度为依托,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、认认真真议,切实打牢思想根基。认认真真对待每个专题学习,并结合党员实际对每个专题进行具体细化,邀请党员代表发言,营造良好的集体学习氛围,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。  

俞锴:

《条例》将一个“严”字贯穿始终,对党员从严,对组织生活从严、对支部建设从严。在对党员从严这方面规定了党员要切实履行义务,同时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,并规定党支部有监督职责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,我会认真履行党员职责,严守党的政治纪律。

颜乐:

作为一名从事基层检察工作的共产党员而言,我会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自觉抵制各种其他主义的侵蚀,服从组织安排,发扬检察为民的理念,发扬检察亲民的作风,践行群众路线,坚持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,了解群众需求。


活动最后,党支部书记黄顺根以深入学习《条例》为要求谈学习体会。他指出,《条例》明确了“一切工作到支部”的鲜明导向,弘扬了“支部建在连上”的光荣传统,体现了基层创造涌现的新经验、新做法,对党支部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,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,对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推进意义重大。他强调,全体党员干警要有所学、有所悟、有所获。要通过深入学习,深刻领会《条例》精神,全面掌握《条例》内容,增强贯彻执行《条例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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